2023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调剂工作于2月20日开始,包括省内调剂和跨省调剂(转外省、省内),均为网上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处理时间
(一)省内调剂考试由考生自行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办理,时间不限。
(二)转外省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24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28日。
(三)外省调剂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21日,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23日。
二、办理流程
(一)省内转学考试
1.面向社会考试专业的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自行申请调剂。
2.面向学校专业的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考官所在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转学。
3.调剂完成后,成绩将归档在调剂准考证号中。处理流程见附件1。
(二)转移到其他省份
1.考生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政务服务网,网址为http://zwfw .湖北. gov.cn/)报考。在申请之前,他们应该在这个网站上完成注册。报名时填写的身份证和手机号码信息应与考生服务平台上的信息一致。报名后应在政务服务网上提交转考申请。处理流程见附件2。
2.考生报考后,需按要求将身份证扫描正反面及外省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政务服务网,由考点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习室集中办理。
3.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考生,须在退回申请后48小时内补正。逾期未提交材料的,系统将自动完成申请,视为放弃转户申请。
(三)外省调入
1.外省转入我省的条件:
(1)考生在我省注册取得考试成绩记录。
(2)考生在我省取得专科合格课程不少于5门,本科合格课程不少于4门。
(3)未经我省考试的课程成绩不予录取。想了解调剂课程是否符合我省要求,请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的省内调剂菜单进行查询。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转学。他们考试的地方会审核考生的转学申请,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电子照片、课程成绩、手写卡等。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公室集中办理。工艺流程见附件3。
三、其他事项
(一)信息修正
网上转考时,身份信息与系统不一致的,考生应当向考试所在地提供以下材料更正信息:
1.身份证号码错误的,正常升级身份证的,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错号或非正常升级的,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姓名有误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未显示曾用名的,还应提供地市级以上公证处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转专业必须符合我省2018年及以后的专业计划。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中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征集(2018版)》。不符合条件的,必须完成新旧专业转换操作,未完成的本次转专业申请视为放弃。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转学考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发〔2020〕3号)的有关规定办理。